金管會今天公告修正「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」,其中,原規定上市櫃公司「須於股東會開會日15日前,寄發明信片或以簡便郵件通知各股東,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規定」,參採我的建議後,改為亦可採取網路公告,並透過證券商下單APP、集保e存摺推播等作法,使股東仍能藉由多元化管道得知股東會最新訊息。
對於金管會從善如流,避免寄明信片增加不必要的人員接觸,並減輕郵務負擔,減少資源浪費,符合節能減碳的需求,我認為值得肯定。不過我也要提醒金管會:公告新措施雖開放視訊股東會,但僅限於實體股東會之輔助,這只是權宜之計,在三級防疫規定下仍可能引發社會疑慮,最終還是要按照我所提案公司法草案來修正,讓全視訊進行的股東會於法有據,才是根本的解決之道。